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,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,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,确保校园平安稳定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促进学校和谐发展,特制定本责任书:
一、教师自身安全责任
1、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,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提高自身修养。
2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安全行车、规范停车,不酒后驾车,不无证驾驶。
3、外出时,要维护教师形象,注意人身安全,做好自我保护工作。
4、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,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。
5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,做到遵守秩序,注意安全。
6、在实验、计算机、体育教学活动中,做到正确操作,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、器材和药品,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。
7、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,不要进行酗酒、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;在校内更不能酗酒、赌博。
8、上班期间,若非工作原因,无故不请假外出,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。
二、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
1、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、爱护学生,要尊重学生人格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。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。
2、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,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,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,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,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。
3、任课教师要遵守“谁上课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细心观察、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,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,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。
4、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,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,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,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,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,对学生突发疾病、意外伤害等事件,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,并妥善处理。无辜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,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。
5、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,若发现学生缺勤,要仔细询问其原因,若情况异常,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领导,并妥善处理。
6、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、计算机课、体育课安全教育,指导学生正确操作,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,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、电源、药品和体育器材等,消除隐患,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。
7、按时放学,未经学校许可,不得提前放学。放学后,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,必须自己在场,不允许出现学生在、老师不在的现象。
8、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,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应及时组织救护,保护现场,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,并向学校汇报。若遇重大灾难性突发事故发生,应本着先救护学生的原则及时撤离学生,最后教师方能撤离出危险区域。
9、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,必须经学校批准,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,确保学生人身安全。
10、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、兴趣小组活动,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。
11、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要做到“高度重视,警钟长鸣,制度健全,措施有力,常抓不懈,确保安全”。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、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,发现问题,及时上报,及时整改,及时排查。
12、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(团)会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做到安全教育经常讲,安全问题天天提,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并有记载。
13、班主任要结合自己的工作,重点对学生进行防火、防电、防盗、防雷击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识教育。
14、班主任要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工作,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。不买、不吃过期、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,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。
15、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,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,并预先向学校申报,等学校审批后方能行动。在活动期间,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,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。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,应及时报告学校。
三、责任要求
每位教师都是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未完成责任目标、发生事故案件的教师,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: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,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。学校、教师个人各执一份。
主管领导:
任课教师(签名):
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