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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西青区富力中学陪餐工作方案
信息 发布时间: 2021-08-26

天津市西青区富力中学陪餐工作方案

为贯彻《市教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津教委规范〔2019〕1号)文件要求,落实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,保障师生食品安全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落实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,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,确保我校广大师生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加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,完善监督管理措施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1.预防为主

我校实行陪餐制度,提高我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。预防食堂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或管理上的疏漏,而造成在进货渠道和食材使用上有违规现象。

陪学生就餐作为检查食品安全的一种方式,陪餐人员应仔细查看食品的质量,查看食品制作加工、餐具清洗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,保证食品安全。

2.关心学生

陪餐人员要及时发现学生就餐排队是否拥挤无序、学生吃得满意与否等问题,陪餐人员要通过亲自排队打饭、取饭切身感受学生就餐的过程。通过陪餐工作,要逐步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、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,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。

三、工作内容

1陪餐应做到同缴费、同时间、同地点、同餐品,并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学校设立指定的陪餐区域,并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反馈。

2.建立由学生、家长、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,负责评议监督饭菜质量、查看校领导和教师的陪餐记录、监督就餐卫生等方面内容,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作用。

3.陪餐人员每次须提前5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,首先检查食品卫生,然后检查饭菜质量,检查时采取一看,二闻,三尝的工作流程,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,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,同时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,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。

4. 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,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:

(1)食堂卫生环境较差、物品摆放杂乱的;

(2)食堂防蝇、防尘、防鼠设施不足的;

(3)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、工帽,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未使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,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;

(4)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;

(5)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;

(6)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。

5. 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供餐,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:

(1)食堂制作凉拌菜、加工违规食材或提供冷饮的;

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、生食类食品、裱花蛋糕,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蘑菇、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。

(2)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;

(3)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;

(4)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或用餐后身体不适;

(5)饭菜温度偏低、质量较差,学生反映突出的;

(6)学校食堂有超范围经营现象;

(7)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。

6.陪餐人员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。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,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,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,并做好相关工作。未经学校同意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陪餐地点陪餐。

7. 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,认真记载陪餐记录

8.学校要在家长开放日期间由学校相关负责人、教师代表、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用餐,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反馈。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,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。

天津市西青区富力中学

2021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