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力中学教师用电安全责任书
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杜绝在校园内发生用电事故,消除用电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个人财产安全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,与教师签定用电安全责任书:
一、各室责任人:
(1)公共场所和班级内一切照明、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分担区班级负责管理,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。
(2)办公、会议场所的照明和电器设备(饮水机、电脑、空调等),由各部门主任、年级组长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,年级组长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安全节约用电第一责任人。
(3)专用教室、阅览室、体育室由实验员、电教员、图书管理员、体育教研组长等功能室管理人员负责,并是该室、馆安全节约用电第一责任人。
二、个人用电要求:
1、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;
2、发现用电设备设施损坏,不可擅自修理,要及时上报总务处;
3、不乱接电源,不私自安装用电设备,不随意闭合电源开关;
4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(如电热棒等);
5、禁止教师把废纸堆放在电源插座附近,办公室产生的废纸年级主任要及时处理,不能堆放在办公室;
6、下班前要仔细检查用电设备设施,按时关闭电源,拔掉用电器,做到人离电断,严禁发生用电事故,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三、处罚办法:
凡不按学校规定实施者,一经查实,给予个人或年级组全校通报批评;发生短路或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者,相应责任人除按物品原价经济赔偿外,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责任人教师签字
年 月 日
天津市西青区富力中学